清真寺體驗
第四天,依然服膺著無敵懶女人的度假宗旨:睡到自然醒,這才有度假的感覺麻,吃完後便和小旻到JAMEK清真寺去晃晃,我們抵達時約下午一點半,但是寺方對非回教信徒開放時間是下午二點,我們就去附近的印度街看看,順便看看光彩絢麗的各種沙龍。
小市集裡就像是台灣的夜市一樣,整排滿滿的攤子,賣的物件則是大同小異,所謂不同處,就是砍價程度大小的差異罷了,對我來說最棒的是:非常多的圍巾攤子,對於不圍圍巾就覺得會感冒的我,相當的有吸引力。很開心的挑了三條之後,這邊是賣的東西都是當地人會去購買的,並不是像台灣的南洋風味裙子,而是那種金光閃閃瑞氣千條,非常有氣勢的服裝,買了買台灣也不見得有機會穿,頭巾也是如此,試想我的臉合成上寶萊塢的服裝,可不比人家輪廓之深邃的,即便以誇張的配件來搭襯,只能說是相得益彰,若換上敝人我的小眼睛小鼻子,遠遠看來只能看到閃亮亮的東西卻缺乏重點(也就是平面的臉),還是別糟蹋人家好東西唄!聞聞香便做罷了,畢竟以便宜價格購入三條圍巾,也算不虛此行。
時間也差不多了,二人趕忙往清真寺移動。女性是必須要戴上頭巾方可進入寺廟,旁邊有提供頭巾可供參觀者借用,我跟小旻各自挑了可接受的花色,大致圍起來,二枚村姑出發參觀行!
放眼所見的清真寺,充斥著回教文化的圖騰與建築造型,以前在書上看到總是不以為意,心想各個文化或民族,或多或少都具有其自身的符號存在,但看到清真寺裡、或是一種回教國家的建築中,看似重複的大量花紋,確實是驚人的,有一種無處不在的宗教感,富含著一種歷史的痕跡存在,這個城市,看似許多種族群的同時存在,實則背後有一套回教文化為生活準則而存在著,這樣的驚艷,大抵是像異文化人如我,才會產生這樣的異國情調吧。
一附就是外國人的死觀光客樣,大喇喇的拍照著,沒在害羞的,倒是那邊的大馬大叔(說人家大叔,搞不好年紀差不多哩)超開心的入鏡,直問我們打哪裡來的,跟他們說Taiwan,講了好幾次,總覺得他們的認定我們是打泰國來的(暈)號稱歐吉桑殺手的小旻,逗的他們很開心就是了,開心之餘,他們也非常大方的入鏡。
跑去偷拍他們洗手之處,一整排花圃旁的水龍頭,煞是壯觀,當然也有沐浴之處,只是不好意思去打擾,中央的大平台,教徒須脫鞋進入,再進行儀式。我們圍繞著平台巡著繞著,其實也是很打擾到想專心禮拜的信眾,而且一附不是當地人的我們,逕自走走拍拍的行徑,我只能說,就算是村姑,也能很顯眼的!(有啥好驕傲的啊)
小旻有提到關於回教齋戒,我回來查了下,回教所謂的齋戒月,是每年回曆中的九月,在此月中,從日出到日落都不可進食,不能吃東西也不喝水,藉以克制肉身慾念。小旻說曾在KLCC的餐廳裡,看到一群人點將餐點置於桌前,也不食用,耐心的等到六點再同時開動,連小孩子都不例外,她看到個小女孩,看著食物猛吞口水硬捱到時間到,相當辛苦啊!那根據回教的教義,齋戒是回教徒五項基本修身的課題之一,也是他們一年最神聖的時期。女性回教徒通常從九歲開始守齋戒月,而男性則從十二歲開始,真的是非常辛苦,根據我自己的理解,有點類似於佛教的苦行僧的苦修過程,讓自我與神靈交會,學習生命是精神信仰與肉體所混合,並從中領悟,如果是以這樣來解釋,我依稀能夠了解。(但是我做不到啊,哭著跑開)
我看過日本的三大祭,也看過日本各地的祭典,「文化」很難一下子說的清楚或完整,但看到能將各階層的人聚合在一起,那種視覺上的文化震撼力,是真的頗撼動人的,我想這是不在場的人很難去體會的。
二人離開了JAMEK清真寺,就開心的去KLCC當貴婦(金害,馬上把剛剛的文化感受力很用力的丟到腦後),啥都沒做的情況下就準備去血拼,有點害羞,其實。這天的行程其實就是「物欲橫陳的大馬行」那篇中所提到的,就不再贅述啦,也是個HAPPY DAY(遊記中第八百回出現了吧,習慣就好),逛累就去喝咖啡,非常舒服的行程。
今天戰利品:三件褲 (迷彩褲、牛仔裙、吊帶短褲大約NT$1000)、三雙VICCI鞋 (約NT$700)、一只VICCI錶(約NT$200)。(重點在文化體驗,這些血拼照就免了唄)
Labels: 馬來西亞

2 Comments:
欸~~怎麼我是歐吉桑殺手?!那我家猴是歐吉桑嗎?
他快了~但你在異國還真不是普通的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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